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以下申請單位予以公示。
名 稱:泉州鯉城區樂魚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興賢路312號A幢201室
經 濟 類 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 營 范 圍: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
法定代表人姓名:陳巧碧
任何單位或個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公示對象存在以下問題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地文化行政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提出聽證申請的,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公示時限:2025年 7月 9日至2025年 7月22日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的以下條件:
1.中學、小學、幼兒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或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2.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公示機關:泉州市鯉城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電 話:0595-22138820
地 址:鯉城區莊府巷鯉城行政中心8號樓209室
郵 編:362000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