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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115-3000-2025-00006
- 備注/文號:泉鯉衛監督〔2025〕6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衛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0
轄區各醫療衛生機構,局相關股室: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醫療衛生、中醫藥等監督執法工作,根據《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現將《鯉城區2025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泉州市鯉城區衛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0日
?。ù思鲃庸_)
鯉城區2025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抽查內容
?。ㄒ唬W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以下簡稱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管理情況;
?。ǘ┯萌藛挝患奥殬I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放射診療機構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情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情況;
?。ㄈ┽t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管理、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離措施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況;
?。ㄋ模┫井a品生產經營情況;
?。ㄎ澹┽t療機構(含中醫醫療機構、醫療美容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及政策落實情況。加強醫藥費用、院外購藥及送檢、高值耗材使用、醫療美容、互聯網診療、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精神衛生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欺詐騙保涉醫療行為、開具虛假醫學證明、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偽造和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泄露或買賣患者就醫信息、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網絡“醫托”、假借醫療科普“引流”“帶貨”牟利等文法違規行為。
?。┎晒┭獧C構(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單采血漿站)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依法執業情況。
二、組織實施
?。ㄒ唬┪覅^2025年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詳見附件1-6。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原則上不擅自調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在執行過程中,執法檢查人員有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抽查任務的,及時匯總至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抽取人員總數的15%。
?。ǘ﹨^疾控中心(區衛監所)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更新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時清理過期未關閉的底檔信息,補充完善各抽查專業被監督單位建檔工作;完成執法檢查人員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參與一線監督執法的監督員原則上不低于本機構人員總數的70%。
(三)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能力,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
?。ㄋ模┏椴槿蝿罩猩婕暗臋z測事項,原則上由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承擔。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的,可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
三、工作要求
?。ㄒ唬﹨^疾控中心(區衛監所)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報送區衛健局,區衛健局通過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二)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于2025年11月13日前將全年情況報告報送區衛健局衛監股和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并按照計劃要求,通過衛生健康監督信息系統按時上報相關信息。在執行中如有問題要及時與我局各職能股室和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聯系。
市衛健委綜合監督與政策法規科聯系人:劉瓊華
聯系電話:0595-22273704
市衛健委職業健康科聯系人:林惠鴻
聯系電話:0595-22283303
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曾晶瑩
聯系電話:0595-28066225
區衛健局聯系人:黃璽鴻 張舒紅
聯系電話:0595-22355101
附件: |
1. 2025年公共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2.2025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3.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4.2025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5.2025年醫療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6.2025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
附件1
2025年公共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W校衛生。抽查學校教學和生活環境、學習用品、飲用水衛生管理、傳染病防控和學校衛生保健機構設立及人員配備情況,抽檢教室采光、照明及人均面積和水質。
?。ǘ┕矆鏊l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發等場所衛生管理情況,抽查顧客用品用具、水質、空氣以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質量。
?。ㄈ┥铒嬘盟l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情況,抽查供水水質。建立健全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檔案。推進落實城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
(四)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抽查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在華責任單位衛生管理合規性情況,抽查輸配水設備、水處理材料、化學處理劑和水質處理器產品衛生質量。建立完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和監督信息平臺。抽查現制現售飲用水自動售水機的應用現場。2024年抽檢不合格涉水產品應納入2025年抽檢任務。
(五)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抽查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依法生產情況,抽查消毒餐具飲具衛生質量。
二、抽查及結果報送要求
?。ㄒ唬﹨^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切實加強對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按照抽查工作計劃表及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數據信息,保證數據信息項目齊全、質量可靠。請于2025年11月8日前完成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游泳場所的監督抽查工作和數據填報工作請于2024年8月16日前完成)。目前尚不能通過監督信息報告卡上報的數據信息,需以網絡填報匯總表方式上報。所有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不需另外報送紙質報表。請于2025年6月14日前、11月8日前分別將轄區年度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總結、全年總結(應包含轄區內生活美容場所違法開展醫療美容的監督執法情況)報送區衛健局衛監股和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
(二)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將完成本抽查計劃中的學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務,作為貫徹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一項重要內容,會同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抽查、記錄和公布工作。
?。ㄈ﹨^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全面完成對轄區內設計日供水100m3以上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摸底、建檔工作,全面排查轄區內涉水產品生產企業、在華責任單位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持有情況及其錄入被監督單位信息卡情況,完成補充完善工作。
?。ㄋ模﹨^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強化處理措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區衛健局報告,區衛健局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促進協同監管;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時向區衛健局報告,區衛健局及時向市疾控局報告。
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公共場所與飲用水衛生執法科 姚嘉梁、李群勇,聯系電話:0595-28066283
學校衛生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職業與學校衛生執法科 劉與勇,聯系電話:0595-28066255,郵箱:qzjkzxjdszxk@163.com
餐飲具衛生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傳染病與消殺執法科 黃暉、李彬,聯系電話:059528066284,郵箱:qzwjscxk@163.com
附表:1.2025年學校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5年公共場所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3.2025年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4.2025年生活飲用水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5.2025年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5年供水單位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7.2025年農村集中式供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8.2025年供水單位水質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9.2025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10.2025年涉水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附表1
2025年學校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中小學校及高校 |
轄區學??倲档?0% |
1.學校落實教學和生活環境衛生要求情況,包括教室課桌椅配備(a)、教室采光和照明(b)、教室人均面積、教室和宿舍通風設施、教學樓廁所及洗手設施設置等情況。學校提供的學習用品達標情況(c),包括教室燈具(d)、考試試卷(e)等情況。 2.學校落實傳染病和常見病防控要求情況,包括專人負責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控“一案八制”(f)、晨檢記錄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記錄、復課證明查驗、新生入學接種證查驗登記、按規定實施學生健康體檢、按要求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等情況。(g) 3.學校落實飲用水衛生要求情況,包括使用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的學校落實水源衛生防護、配備使用水質消毒設施設備情況,使用二次供水的學校防止蓄水池周圍污染和按規定開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況,以及使用的涉水產品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等情況。 4.學校納入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情況。 |
1.教室采光(窗地面積比)、照明(課桌面照度及均勻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勻度)及教室人均面積。 2.學校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 |
a.指每間教室至少設有2種不同高低型號的課桌椅,且每人一席。
b.教室采光和照明檢查項目含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裝設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燈設置,依據《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 50099)、《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7793)的規定進行達標判定。
c.依據《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GB 40070)的規定進行達標判定。
d.燈具檢查項目包括強制性產品認證、色溫、顯色指數、藍光。可通過現場查看燈具標志標識及索證資料來完成。對于GB7001中不免除視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燈具,根據IEC/TR 62778進行藍光危害評估,教室一般照明燈和黑板局部照明燈中有1項不合格即判定為該項不合格;其他免除視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燈具默認藍光合格。
e.考試試卷檢查項目包括學校自制考試試卷紙張D65亮度及D65熒光亮度、字體字號、行空??赏ㄟ^實驗室檢測或現場查看索證資料來完成。
f.依據《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GB28932)第4.8條規定的傳染病預防控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
g.依據《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GB28932)第4.5條、4.6條規定的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的要求。
附表2
2025年公共場所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
游泳場所 |
轄區全部人工游泳場所(含學校內游泳場所)(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設置衛生管理部門或人員情況 2.建立衛生管理檔案情況 3.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情況 4.設置禁止吸煙警語標志情況 5.對空氣、水質、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情況 6.公示衛生許可證、衛生信譽度等級和衛生檢測信息情況 7.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情況 8.實施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情況 9.住宿場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情況 10.生活美容場所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情況 |
1.游泳池水渾濁度、pH、游離性余氯、尿素、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2.浸腳池水游離性余氯 |
室內空氣中CO2、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
住宿場所 |
轄區總數25%(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棉織品細菌總數 2.杯具細菌總數(d) 3.淋浴用水嗜肺軍團菌 |
||
沐浴場所 |
轄區總數18%(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棉織品細菌總數 2.沐浴用水嗜肺軍團菌、池水濁度(f) 3.拖鞋細菌總數、真菌總數(d) 4.修腳工具細菌總數、真菌總數(d) |
||
美容美發場所 |
轄區總數8%(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美容美發工具細菌總數 2.棉織品細菌總數(d) |
||
其他公共場所 |
轄區全部候車(機、船)室。轄區營業面積2000m2以上商場(超市10戶,影劇院、游藝廳、歌舞廳、音樂廳、博物館、展覽館共29戶,數量不足的全部檢查。(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電影院可能重復使用的3D眼鏡細菌總數(d) |
||
集中空調 |
轄區已抽取公共場所中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全部檢查;其中抽取23戶進行檢測,數量不足的全部檢測。(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建立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檔案(b) 2.建立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情況(b) 3.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衛生學評價情況(c) 4.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情況 5.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口設置及管理情況 |
1.冷卻水中嗜肺軍團菌、異養菌總數、游離氯(g) 2.送風質量PM10、細菌總數、真菌總數、β-溶血性鏈球菌(h) 3.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細菌總數、真菌總數(h) |
a.游泳場所按抽查任務的100%進行檢測,住宿場所、沐浴場所、其他公共場所按抽查任務的60%進行檢測,美容美發場所按抽查任務的20%進行檢測。住宿場所的抽查任務中抽取30戶進行淋浴用水嗜肺軍團菌檢測。
b.指《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10013-2023)規定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檔案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c.使用單位需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報告復印件。
d.未使用顧客公共用品用具的該指標為合理缺項。
e.只對6個月內進行過室內大面積裝修的場所檢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項目。
f.若無池浴,濁度為合理缺項。
g.使用封閉干式冷卻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該三項指標合理缺項;游離氯僅在使用含氯消毒劑對冷卻水進行消毒的情況下檢測。
h.使用無風管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該條要求中所有檢測項目均可合理缺項。
附表3
2025年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餐具飲具集中 消毒服務單位 |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
1.生產工藝流程布局情況(a); 2.生產設備與設施情況(b); 3.生產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情況(c); 4.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情況(d);5.消毒后的餐具飲具進行逐批檢驗情況; 6.建立并遵守餐具飲具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情況(e)。 |
---- |
出廠餐具飲具 |
每個企業抽查1-2個批次自檢合格后待出廠的消毒餐具飲具 |
1.出廠餐具飲具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情況; 2.出廠餐具飲具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注相關內容情況(f)。 |
感官要求,游離性余氯、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大腸菌群、沙門氏菌 |
a.應當按照回收、除渣、浸泡、清洗、消毒、烘干、包裝、儲存的工藝流程設置功能區(間),采取有效分離或者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生產車間地面、墻面、頂棚應便于清潔,防止污垢積存、防霉。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GB31651)進行合規判定。
b.應當配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自動除渣、餐具飲具分揀與浸泡、自動噴淋清洗、消毒、烘干和自動包裝生產設備,包裝間應設置二次更衣室(內設更衣、流水洗手、干手和消毒設施)、專用物流通道、空氣消毒設施。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GB31651)進行合規判定。
c.用水由持有效衛生許可證供水單位供應的,原則上視為合規;用水為自建設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應的,檢查水質檢驗報告,供水設施中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提供相應衛生許可批件,判定合規情況。
d.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均符合規定的判定為合規,有一項不符合規定的判定為不合規。
e.指建立出廠檢驗記錄并記錄出廠餐具飲具數量、消毒日期和批號、使用期限、出廠日期以及委托方(或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缺項視為不合規。
f.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在獨立包裝上標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批號以及使用期限等內容,缺項視為不合規。
附表4
2025年生活飲用水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城市集中式供水(a) |
轄區城市城區和縣城的全部水廠 |
1.持有衛生許可證情況; 2.水源衛生防護情況; 3.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 4.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情況; 5.水質經消毒情況; 6.開展水質自檢情況(d)。 |
出廠水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 |
農村集中式供水(b) |
轄區農村全部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水廠 |
1.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2.持有衛生許可證情況; 3.水源衛生防護情況; 4.水質經凈化、消毒處理情況。 |
|
轄區每個鄉鎮抽查10%的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c) |
|||
每個縣(區)、縣級市抽查30%在用集中式供水的鄉鎮(c) |
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
--- |
|
二次供水 |
每個縣(區)抽查10個二次供水設施,不足10個的全部抽查(c) |
1.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2.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 3.設施防護及周圍環境情況; 4.儲水設備定期清洗消毒情況。 |
出水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 |
a.含小型集中式供水。
b.農村集中式供水為除城市城區和縣城之外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有關單位在綜合衛生監督檔案、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檔案或記錄以及相關調查資料等信息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清單并實施雙隨機抽查。
d.開展水質自檢包括委托檢測。
附表5
2025年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類型 |
采樣地點與數量 |
檢查(檢測)項目/責任單位 |
送樣/報告日期 |
||
1 |
輸配水設備、 水處理材料、 化學處理劑 |
輸配水設備生產企業 |
1.管材:采集直徑小于或等于25mm的管材配管件(每個品種1m×40根);直徑≧20cm×35cm封底4個 2.水箱:采集模擬水箱(20cm3)或模塊(50cm×50cm×3cm)4個; 3.球墨鑄鐵管件(內襯環氧樹脂)4個:滿足單個3L水量浸泡要求 4.橡膠密封件:總面積達到3000cm2要求,具體數量根據單個密封件面積計算。 |
1.生產企業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情況(監督機構負責) 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3.產品衛生安全性檢測(省疾控中心負責) |
各地于6月15日前將樣品送至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6月底前送省監督所 |
|
水處理材料生產企業 |
1.活性炭每種產品4份,每份大于500g; 2.濾芯每種產品16支(直徑<3cm的32支)。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
化學處理劑生產企業 |
1.每種產品4份,每份凈含量大于500g或500ml。 2.消毒劑產品應抽于有效期限前15天的產品。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
實體經營企業 |
南安市抽檢1個城市商場、超市或專營商店,抽檢1個鄉鎮綜合或專營市場。每個單位抽檢1-3種產品。 |
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
——— |
|||
2 |
進口涉水 產品 |
抽檢轄區80%在華責任單位,每個單位抽檢產品。水質處理器每種產品抽4臺;管材、濾芯:抽檢數量同上。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1.生產企業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情況(監督機構負責) 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3.產品衛生安全性檢測(省疾控中心負責) |
各地于6月15日前將樣品送至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6月底前送省監督所 |
||
3 |
水質處理器 |
小型 |
每種產品抽4臺。如為龍頭凈水器應相應增加(滿足12升水量的2倍)。每個企業抽查1-2個產品。 |
|||
4 |
各縣(市、區)各抽檢1個在主要網絡平臺從事經銷活動的網店,檢查網店所有產品。 |
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監督機構負責) |
——— |
|||
5 |
石獅抽檢2個城市商場、超市或專營商店,抽檢1個鄉鎮綜合或專營市場。每個單位抽檢1-3種產品。 |
1.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監督機構負責) |
||||
6 |
大型 |
1.檢查生產現場是否符合相關生產衛生條件; 2.是否存在生產無衛生許可的涉水產品; 3.用于涉水產品組裝的部件是否取得相關衛生許可批件或衛生安全合格證明等。 |
||||
7 |
供水設備 |
|||||
8 |
飲用水消毒設備 |
|||||
9 |
現制現售飲用水自動售水機 |
鯉城區、豐澤區、晉江市轄區內抽檢1個經營單位,每個單位抽查1-3個應用現場。 |
1.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監督機構負責) 2.出水水質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耗氧量等(設區市疾控中心負責) |
10月底前報送檢查(檢測)結果 |
a.所采集的樣品應同一生產日期或同一生產批號;
b.隨樣品上交時應附上批件復印件、說明書、采樣單;
c.被抽檢單位按附表中的企業進行抽檢或督查,如抽檢企業無抽檢樣品應附上未抽檢的相關筆錄等文書說明理由;
d.所采集的樣品經衛生安全性檢測的浸泡實驗后均報廢且不能回收。
附表6
2025年供水單位及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轄區內城市集中式供水 |
轄區內二次供水 |
轄區內農村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集中式供水 |
轄區內農村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
轄區內涉水產品 |
|||||
水廠總數 |
建檔數(a) |
單位/設施總數 |
建檔數(a)(b) |
水廠/設施總數 |
建檔數(a) |
水廠/設施總數 |
建檔數(a) |
取得批件產品數 |
建檔數(a)(c) |
a.指按照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衛生監督信息并可通過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查閱的檔案數。
b.指以單位數或者設施數對應統計的檔案數。
c.多個產品填報在一個被監督單位檔案中,將該檔案填報的產品數統計為檔案數。
附表7
2025年農村集中式供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衛生安全巡查服務 |
衛生監督管理 |
|||||||||||||
在用集中式供水的鄉鎮總數 |
抽查鄉鎮數 |
抽查鄉鎮中開展巡查服務鄉鎮數 |
抽查水廠或設施數 |
落實巡查服務水廠或設施數 |
持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數 |
水源衛生防護符合要求水廠或設施數 |
水質經凈化處理水廠或設施數 |
水質經消毒處理水廠或設施數 |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
a.指設計日供水為1000m3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
b.指設計日供水為100m3及以上的小型集中式供水。
附表8
2025年供水單位水質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單位類別 |
6項水質指標 |
色度 |
渾濁度 |
臭和味 |
肉眼可見物 |
pH |
消毒劑余量 |
|||||||
檢測單位數(a) |
合格單位數(b)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
城市集中式供水(c) |
||||||||||||||
城市小型集中式供水(d) |
||||||||||||||
二次供水 |
||||||||||||||
農村集中式供水(e) |
||||||||||||||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f) |
a.二次供水指檢測設施數。
b.為表中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消毒劑余量等6項檢測項目均合格的供水單位或二次供水設施數,有1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單位或設施。
c.為城市城區和縣城的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集中式供水。
d.為城市城區和縣城的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e.為農村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集中式供水。
f.為農村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附表9
2025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檢查設施數 |
檢查內容符合要求設施數 |
檢查的二次供水設施中已開展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的設施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 (萬元) |
||
供管水人員健康 體檢和培訓 |
設施衛生防護及 周圍環境 |
儲水設備定期 清洗消毒 |
||||
附表10
2025年涉水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單位類別 |
轄區內 單位數 |
檢查 單位數 |
單位 合格數(a) |
檢查 產品數 |
產品檢查合格數(b) |
發現無證產品數 |
檢測 產品數 |
產品檢測合格數 |
責令限期改正單位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萬元) |
在華責任單位 |
|||||||||||
城市實體經銷單位 |
-- |
— |
— |
||||||||
鄉鎮實體經銷單位 |
-- |
— |
— |
||||||||
網店 |
-- |
— |
— |
||||||||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c) |
a.產品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產品檢查和檢測均合格的單位數。
b.產品取得衛生許可批件及標簽、說明書均合格的產品數。
c.產品數指應用現場數。
附件2
2025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萌藛挝宦殬I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主要檢查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管理組織和制度建立情況,職業衛生培訓情況,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開展情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開展情況,警示標識設置等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使用、管理情況,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情況等。
(二)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主要檢查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活動情況,包括是否取得有效資質,是否在資質認可范圍內從事技術服務活動,出具的技術報告是否存在虛假或失實等情況,人員、儀器設備、場所是否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等。
?。ㄈ┓派湓\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檢查放射診療機構建設項目管理情況,放射診療場所管理及其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放射診療設備管理情況,放射工作人員管理情況,開展放射診療人員條件管理情況,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員的防護情況,放射事件預防處置情況,職業病人處置情況,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情況,X射線診斷管理情況,介入放射診療管理情況,核醫學診療管理情況,放射治療管理情況等。
?。ㄋ模┞殬I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否按照備案范圍開展工作;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否指定主檢醫師或者指定的主檢醫師是否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儀器設備場所是否滿足工作要求,質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按照規定參加質量控制評估,或者質量控制評估不合格是否按要求整改;是否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檔案管理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勞動者保護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職業病的告知、通知、信息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等。
二、工作要求
?。ㄒ唬└鶕覅^職業病防治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職業病實際情況確定職業衛生(除用人單位外)、放射衛生隨機抽查對象。轄區內認可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注冊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隨機抽查比例為60%;放射診療機構抽查比例為20%。
?。ǘ└鶕夷繕巳蝿諗岛吐殬I衛生分類監督等級確定職業衛生用人單位隨機抽查對象。請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直接登錄福建省衛生監督電子執法全過程記錄平臺“雙隨機(省)”模塊執行任務。
?。ㄈ┰陔S機監督抽查中不斷增加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中的用人單位底檔數(尤其是工業放射應用單位),逐步縮小與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的數量差距,并及時將綜合風險評估結果錄入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2025年11月15日前,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在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中完成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綜合風險評估單位數占比不低于30%。
?。ㄋ模﹨^疾控中心(區衛監所)應統籌安排好監督檢查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的各項要求;創新涉企監督檢查方式,大力推進精準檢查,推廣“監督+服務”和智慧化監管模式,能采取書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監管等非現場執法檢查方式的,可不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有機貫通“綜合查一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等各類監督檢查方式,避免對同一單位因同一事項重復檢查。在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有關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的技術服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提供職業健康檢查情況進行延伸檢查。
(五)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切實加強對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按照抽查工作計劃表及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數據信息。所有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不需另外報送紙質報表,請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檢查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
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職業與學校衛生執法科 黃騫、吳玉雙
聯系電話:0595-28066255
郵箱:qzjkzxjdszxk@163.com
附表:1.2025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計劃劃表
2.2025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3.2025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4.2025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5.2025年放射診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5年放射診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7.2025年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
附表1
2025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任務 |
重點檢查內容 |
|
用人單位 |
按照福建省衛生監督電子執法全過程記錄平臺“雙隨機(省)”模塊執行任務 |
1.職業衛生培訓 |
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是否按規定的周期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內容、時間是否符合要求。 |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 |
是否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是否按程序開展評審及存檔、公示。 |
||
*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是否如實、及時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
4.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 |
1.是否按規定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評價,是否進行檢測結果的報告、存檔和公布; 2.是否按規定配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并及時維護、保養,是否按規定發放、管理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勞動者佩戴使用。 |
||
5.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是否按規定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告知職業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
||
6.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 |
是否按規定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業)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 |
||
7.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 |
1.是否按規定處置職業病人、疑似職業病人; 2.是否為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提供與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資料。 |
注:重點檢查內容中“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是必查項。
附表2
2025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監督 檢查 對象 |
轄區 單位數 |
抽查 單位數 |
不合格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職業衛生培訓 |
建設項目“三同時” |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 |
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 |
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 |
|||||||||
職業衛生培訓不合格單位數 |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不合格單位數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合格單位數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評價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防護用品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不合格單位數 |
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不合格單位數 |
未為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提供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資料單位數 |
案件 查處數 |
警告 單位數 |
罰款(萬元) |
||||
用人 單位 |
附表3
2025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任務 |
重點檢查內容 |
|
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轄區內注冊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60%開展監督檢查 |
1.資質證書 |
1.是否未取得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可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情形。 |
2.業務范圍 及出具證明 |
1.是否超出資質認可范圍從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 2.是否出具虛假的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報告或其他虛假證明文件。 |
||
3.技術服務相關工作要求 |
1.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現場采樣、現場檢測、樣品管理、實驗室分析、數據處理及應用、危害程度評價、防護措施及其效果評價、技術報告編制等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活動; 2.是否存在具備自行檢測條件而委托其他機構檢測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檢測的機構不具備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或相應檢測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機構實施樣品現場采集和檢測結果分析及應用等工作的情形; 3.是否以書面形式與用人單位明確技術服務內容、范圍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4.是否轉包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項目; 5.是否擅自更改、簡化技術服務程序和相關內容; 6.是否按規定在網上公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報告相關信息; 7.是否按規定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送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相關信息。 |
||
4.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
1.是否使用非本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從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活動; 2.是否安排未達到技術評審考核評估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職業衛生服務; 3.是否在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報告或者有關原始記錄上代替他人簽字; 4.是否未參與相應技術服務事項而在技術報告或者有關原始記錄上簽字。 |
附表4
2025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轄 區 單 位 數 |
抽 查 單 位 數 |
不合格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資質證書 |
技術服務規范性 |
案件查處數 |
警告 單位數 |
罰款 (萬元) |
沒收 違法 所得 (萬元) |
||||||||
無資質擅自從事檢測、評價服務單位數 |
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單位數 |
超出資質認可范圍從事技術服務單位數 |
出具虛假證明文件單位數 |
不符合技術服務相關工作要求單位數 |
不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要求單位數 |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附表5
2025年放射診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 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放射診療機構 (含中醫醫療機構) |
20% |
1.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管理情況;2.放射診療場所管理及其防護措施情況;3.放射診療設備管理情況;4.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情況;5.開展放射診療人員條件管理情況;6.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員的保護情況;7.放射事件預防處置情況;8.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病人處置情況;9.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情況;10.X射線診斷管理情況;11.介入放射診療管理情況;12.核醫學診療管理情況;13.放射治療管理情況。 |
|
2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
60% |
1.是否在備案的范圍內開展工作;2.出具的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3.技術人員是否滿足工作要求;4.儀器設備場所是否滿足工作要求;5.質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6.檔案管理是否符合相關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8.勞動者保護是否符合相關要求;9.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職業病的告知、通知、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10.是否按照規定參加質量控制評估,若質量控制評估不合格是否按要求整改。 |
|
3 |
職業病診斷機構 |
60% |
附表6
2025年放射診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 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放射診療建設項目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診療場所及其防護措施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診療設備及配套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工作人員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開展放射診療的人員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員的保護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事件預防處置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職業病人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X射線診斷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介入放射診療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核醫學診療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治療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管理制度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案件查處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
放射診療機構 |
||||||||||||||||||
合計 |
附表7
2025年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未在備案范圍內開展工作單位數 |
出具的報告書、診斷證明書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人員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單位數 |
儀器設備場所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單位數 |
出具虛假證明文件 |
質量控制、程序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檔案管理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管理制度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勞動者保護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職業病的告知、通知、報告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案件查處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
||||||||||||||
職業病診斷機構 |
||||||||||||||
合計 |
附件3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
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對象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其中對上一年度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的100%檢查。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A防接種管理情況。接種單位和人員資質情況;接種疫苗公示情況;接種前告知、詢問受種者或監護人有關情況;執行“三查七對一驗證”情況;疫苗索證及冷鏈管理情況;疫苗的接收、購進、儲存、配送、供應、接種和處置工作記錄情況;免疫程序執行情況;異常反應監測、報告情況等。其中承擔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的單位重點檢查百白破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麻腮風疫苗、流腦疫苗相關情況。承擔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的單位重點檢查備案情況以及流感疫苗、HPV疫苗、狂犬疫苗等相關情況。
?。ǘ﹤魅静∫咔閳蟾媲闆r。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制度情況;開展疫情報告管理自查情況;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卡填寫情況;傳染病相關數據自動采集、傳染病報告卡自動生成情況等;是否存在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情況。
?。ㄈ﹤魅静∫咔榭刂魄闆r。建立預檢、分診制度情況;按規定為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診療情況;消毒處理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污水和醫療廢物情況;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職責情況;發現傳染病疫情時,采取傳染病控制措施情況。
(四)消毒隔離措施落實情況。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度情況;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情況;消毒隔離知識培訓情況;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情況;醫療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情況。二級以上醫院以口腔科(診療中心)、醫學美容科、血液透析室(診療中心)、手術室和內鏡室(診療中心)為檢查重點,若無相關科室的,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重點科室。一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以醫院口腔科或口腔診所、醫療美容門診部、血液透析中心為檢查重點,若無相關科室的,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重點科室。
?。ㄎ澹┽t療廢物處置情況。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情況;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情況;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建立情況;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及處置情況。
(六)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情況。實驗室取得批準或進行備案情況;從事實驗活動的人員培訓、考核情況;實驗檔案建立情況;實驗結束將菌(毒)種或樣本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保藏情況。
?。ㄆ撸┍O督抽檢情況。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監督抽檢重點為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中的各級各類口腔??漆t院(門診部、診所)或綜合類醫院的口腔科。抽檢項目包括但不限于牙科綜合治療臺(管路)治療用水、口腔器械(應涵蓋高度、中度、低度三類危險程度,且每類至少兩種以上器械)、醫務人員手表面的菌落總數等。若抽取醫療機構無相關口腔科室的,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重點科室,檢驗項目根據上年度醫療機構消毒效果監測結果、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結果確定,包括但不限于環境空氣、物體表面、醫務人員手、內鏡、使用中消毒劑、治療用水、醫療污水等。
抽檢的檢測依據參照《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等,檢測任務由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實驗室承擔。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規范涉企檢查工作,統籌日常監管與雙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原則上同一監管對象的抽查和抽檢工作應安排同一次完成,防止多頭行動。實驗室能力不足地區可由市疾控中心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協助。
三、工作要求
?。ㄒ唬﹨^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高度重視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要與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相結合,抽到的單位采取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方式進行檢查。要將綜合評價結果納入日常管理措施中,與醫療機構不良行為記分、等級評審、校驗等相銜接。
?。ǘ┹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監督檢查由市級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負責,對抽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三)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切實加強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保證數據信息項目齊全、質量可靠,于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表頭標記有“★”的匯總表尚不能通過“信息報告系統”填報直接生成,需填報匯總表上報信息。于2025年6月5日、11月5日前將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及其帶“★”匯總表報送區衛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
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傳染病與消殺衛生執法科
尤飛龍
聯系電話:0595-28066284
郵 箱:qzwjscxk@163.com
附表:1.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
抽查匯總表
2.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
抽檢匯總表
3.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
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4.★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口腔)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檢匯總表
5.★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口腔)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附表1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縣(市、區)
監督評價結果 |
|||||||||||||||||||||||||||||
監督類別 |
單位 |
綜合管理 |
預防接種管理 |
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 |
|||||||||||||||||||||||||
評價單位 |
優秀 單位 |
合格 單位 |
重點 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 優秀 |
該項 合格 |
重點 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 優秀 |
該項 合格 |
重點 監督 |
評價 單位 |
該項 優秀 |
該項 合格 |
重點 監督 |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
總計 |
|||||||||||||||||||||||||||||
醫療機構 |
小計 |
||||||||||||||||||||||||||||
三級 |
|||||||||||||||||||||||||||||
二級 |
|||||||||||||||||||||||||||||
一級 |
|||||||||||||||||||||||||||||
基層 (其中診所) |
|||||||||||||||||||||||||||||
疾控機構 |
|||||||||||||||||||||||||||||
采供血機構 |
附表1 續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監督類別 |
監督評價結果 |
||||||||||||||||||||||||||||
傳染病疫情控制 |
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 |
醫療廢物處置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 |
||||||||||||||||||||||||||
評價 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評價 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評價 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評價 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
總計 |
|||||||||||||||||||||||||||||
醫療機構 |
小計 |
||||||||||||||||||||||||||||
三級 |
|||||||||||||||||||||||||||||
二級 |
|||||||||||||||||||||||||||||
一級 |
|||||||||||||||||||||||||||||
基層 (其中診所) |
|||||||||||||||||||||||||||||
疾控機構 |
|||||||||||||||||||||||||||||
采供血機構 |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審核人:
附表2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檢匯總表
縣(市、區)
監督對象 |
轄區 機構數(家) |
抽檢任務機構數(家) |
完成抽檢機構數(家) |
抽檢件數 |
合格件數 |
三級醫院 |
|||||
二級醫院 |
|||||
一級醫院 |
|||||
基層醫療機構 (其中診所) |
|||||
合計 |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表3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縣(市、區)
監督對象 |
轄區 機構數(家) |
檢查 機構數(家) |
抽檢任務機構數(家) |
發現違法行為機構數(家) |
案件數 |
行政 處分 人員數 |
行政處罰單位數 |
||||
吊證 (家) |
警告(家) |
罰款(家) |
罰款金額 (萬元) |
其他 |
|||||||
三級醫院 |
|||||||||||
二級醫院 |
|||||||||||
一級醫院 |
|||||||||||
基層醫療機構 (其中診所) |
|||||||||||
疾控機構 |
|||||||||||
采供血機構 |
|||||||||||
合計 |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表4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口腔)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檢匯總表
縣(市、區)
監督對象 |
轄區 機構數(家) |
抽檢任務機構數(家) |
完成抽檢機構數(家) |
抽檢件數 |
牙科綜合治療臺(管路)治療用水項目不合格件數 |
口腔器械項目不合格件數 |
醫務人員手表面項目不合格件數 |
三級醫院(或口腔科) |
|||||||
二級醫院(或口腔科) |
|||||||
一級醫院(或口腔科) |
|||||||
基層口腔??漆t療機構 (含門診部,診所) |
(門診部) |
||||||
(診所) |
|||||||
合計 |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表5
★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口腔)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縣(市、區)
監督對象 |
轄區 機構數(家) |
檢查 機構數(家) |
抽檢任務機構數(家) |
發現違法行為機構數(家) |
案件數 |
行政處罰單位數 |
||||
吊證 (家) |
警告(家) |
罰款(家) |
罰款金額 (萬元) |
其他 |
||||||
三級醫院(或口腔科) |
||||||||||
二級醫院(或口腔科) |
||||||||||
一級醫院(或口腔科) |
||||||||||
基層口腔??漆t療機構 (含門診部,診所) |
(門診部) |
|||||||||
(診所) |
||||||||||
合計 |
附件4
2025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對象
?。ㄒ唬┥a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除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100%的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第三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衛生巾生產企業。同時生產第一類和第二類消毒產品的生產企業,按照生產第一類消毒產品的生產企業抽取。其中對上一年度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的100%檢查。
?。ǘ┙洜I單位。抽查轄區線上線下經營單位如醫藥公司、零售藥店、母嬰用品店、商鋪和互聯網銷售平臺等。抽查不少于10家。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谝活愊井a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產條件、生產過程、原料衛生質量以及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標簽(銘牌)、說明書等。其中醫療器械高水平消毒劑、滅菌劑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原材料衛生質量、生產用水、出廠檢驗報告和生產記錄;皮膚黏膜消毒劑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凈化車間、原材料衛生質量、生產用水、出廠檢驗報告、禁用物質和生產記錄等;生物指示物、滅菌效果化學指示物、醫療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滅菌器械生產企業重點檢查生產設施、出廠檢驗報告和生產記錄等。
(二)第二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產條件、生產過程、原材料衛生質量以及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標簽(銘牌)和說明書等。其中手消毒劑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出廠檢驗報告和生產記錄;空氣消毒機生產企業重點核查產品主要元器件和結構是否與安評報告一致;其他消毒劑和消毒器械(包括指示物)生產企業重點檢查生產設備、原材料衛生質量、出廠檢驗報告和生產記錄等。
?。ㄈ┛梗ㄒ郑┚苿┥a企業重點檢查衛生許可是否在有效期內,生產項目、類別、條件是否與衛生許可證一致,查看生產過程記錄、原料進出貨記錄、產品批次檢驗記錄等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抗(抑)菌制劑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內容是否齊全合格并備案(包括自有品牌和委托加工產品);檢查抗(抑)菌制劑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等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宣傳療效和標注禁用物質等情況。
?。ㄋ模┑谌愊井a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產條件、生產過程以及消毒產品標簽和說明書等,重點檢查婦女經期衛生用品生產企業。其中婦女經期衛生用品、尿布等排泄物衛生用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原材料衛生質量、空氣消毒設施、每個投料批次出廠檢驗報告,產品出廠合格證等。
(五)衛生巾生產企業重點檢查衛生許可是否在有效期內,生產項目、類別、條件是否與衛生許可證一致,查看生產過程記錄、原料進出貨記錄、產品批次檢驗記錄等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檢查衛生巾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等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宣傳療效和標注禁用物質等情況。
(六)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產品索證、產品查驗、廣告宣傳。其中醫藥公司、零售藥店、母嬰用品店、商鋪和互聯網銷售平臺重點檢查經營的抗(抑)菌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等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宣傳療效的情況。檢查婦女經期衛生用品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等是否規范。
三、產品抽檢
產品抽檢類別及檢測項目詳見附表1。要求如下。
第一類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生產企業抽取2個產品進行檢驗,重點抽檢戊二醛等滅菌劑(如產品總數不足任務數量的,則被抽取到的生產企業的產品全部進行檢驗)。
第二類消毒產品:
1.抗(抑)菌劑產品。抽取轄區生產企業不少1個產品進行檢驗,抽取轄區內經營使用單位不少于2個產品進行檢驗。抽取的產品膏、霜劑占比例三分之二,其他劑型控制三分之一左右,所抽產品的生產企業或責任單位應為福建省內的,樣品要求為每個樣品(同一規格、同一型號)數量≥10個包裝,樣品總量≥100g,并附產品說明書、標簽標識和原包裝。重點檢測非法添加禁用物質鹽酸萘替芬、克霉唑、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不僅限于上述4種)等,具體檢測項目由省疾控局確定后指定或委托有關檢驗機構負責檢測。抽取本省份企業生產的產品,重點在醫藥公司、零售藥店、母嬰店、商場超市、嬰幼兒洗浴及游泳場所、醫院等經營使用單位采樣,同時檢查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包裝等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宣傳療效的情況。
2.除抗(抑)菌劑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抽取轄區生產企業生產的不少于2個產品進行檢驗,重點抽檢鄰苯二甲醛、過氧化氫和過氧乙酸消毒劑(如產品總數不足2個,則以實際數量為準)等。
第三類消毒產品:抽取轄區生產企業生產或經營使用單位(含網店)各不少于2個產品進行檢驗,重點抽檢婦女經期衛生用品、兒童排泄物衛生用品。
今年國家任務與省級已布置開展的抽查抽檢任務(衛生巾、紙尿褲)重疊的部分,可按要求填報數據,現場審查和檢測不再重復進行,如生產企業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未完成的,應及時補齊。
四、工作要求
(一)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高度重視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結合實際制訂本轄區工作實施方案并按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要與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相結合,抽到的單位采取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方式進行檢查。在開展抽查前應當更新監督對象與監督人員庫?,F場檢查采取要堅持問題導向,一是核查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范情況、已備案抗(抑)菌制劑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合規情況、抗(抑)菌膏、霜劑是否非法添加激素等禁用物質情況;二是核查衛生巾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范情況、原材料及標簽說明書合規情況、產品出廠檢驗規范情況、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質情況等。
?。ǘ┘哟髾z測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抽查過程中發現可疑消毒產品時,及時采樣送檢,加大抽樣檢測力度,防范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發現添加違禁物質行為,應當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一查到底,依法從嚴查處;發現非本轄區問題產品,要及時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疾控主管部門,加大省際、市際間聯合查處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ㄈ﹨^疾控中心(區衛監所)應于2025年6月3日前完成第一類消毒產品、第二類消毒產品采樣、送樣任務和附表2匯總上報。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項抽查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標記有“★”的匯總表尚不能通過“信息報告系統”個案填報直接生成,需填報匯總表上報信息。同時,于2025年6月5日、11月5日前將屬地消毒產品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區衛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
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傳染病與消殺衛生執法科 黃暉 李彬,電話:0595-28066284,郵箱:qzwjscxk@163.com
送(寄)樣地址:泉州市鯉城區東街445號泉州市衛生健康監督所
附表: 1. 2025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2.2025年消毒產品抽樣匯總表
3.★2025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4.★2025年消毒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5.★2025年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違法添加禁用物質產品清單
附表1
2025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抽查企業 |
抽檢產品 |
檢查/檢驗項目 |
檢驗/判定依據 |
備注 |
|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
抽取不少于 2 個產品進行檢驗 |
消毒劑 滅菌劑 (重點檢查戊二醛等滅菌劑) |
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及穩定性試驗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等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消毒器械 |
主要殺菌因子強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滅菌器械 |
實驗室滅菌試驗檢測,其中壓力蒸汽滅菌器、環氧乙烷滅菌器、過氧化氫氣體等離子體低溫滅菌器用生物指示物進行滅菌效果檢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生物指示物 |
含菌量檢驗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衛生部消毒產品檢驗規定》、《醫療保健產品滅菌化學指示物》(GB18282)及產品企業標準 |
|||
滅菌效果化學指示物 |
按照說明書的滅菌周期進行變色性能檢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衛生部消毒產品檢驗規定》、《醫療保健產品滅菌化學指示物》(GB18282)及產品企業標準 |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抑)菌制劑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
抽取不少于 2 個產品進行檢驗 |
醫療器械中低水平消毒劑、空氣消毒劑、手消毒劑、物體表面消毒劑、游泳池水消毒劑(重點檢查鄰苯二甲醛、過氧化氫和過氧乙酸消毒劑) |
空氣消毒劑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空氣現場或模擬現場試驗),游泳池水消毒劑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大腸桿菌殺滅試驗),其他消毒劑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空氣消毒機、紫外線消毒器、食具消毒柜、產生化學因子的其他消毒器械和中、低水平消毒器械 |
空氣消毒機做現場或模擬現場試驗,紫外線殺菌燈進行紫外線輻照強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現場或模擬現場試驗),食具消毒柜主要進行殺菌因子強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大腸桿菌殺滅試驗),其他消毒器械、中水平和低水平消毒器械進行主要殺菌因子強度或濃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次氯酸發生器衛生要求》(GB28233-2020)、《紫外線消毒器衛生要求》(GB 28235-2020)、《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等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化學指示物(用于測定化學消毒劑濃度的化學指示物、用于測定紫外線強度的化學指示物、用于滅菌過程監測的化學指示物、B-D紙或包)、帶有滅菌標示的滅菌物品包裝物 |
變色性能檢驗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100%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或經營使用單位。 |
全市總數≥14個 |
抽取轄區生產企業各不少1個產品,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抽取轄區內經營使用單位各不少于2個產品。 |
包括但不限于禁用物質鹽酸萘替芬、克霉唑、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檢驗等,禁用物質檢驗(檢測項目由省疾控局確定,委托省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檢測) |
《關于印發消毒產品中丙酸氯倍他索和鹽酸左氧氟沙星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54號)、《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消毒劑與抗抑菌劑中抗菌藥物檢測方法與評價要求》(WS/T 684—2020)、《消毒劑與抗抑菌劑中抗真菌藥物檢測方法與評價要求》(WS/T 685—2020)、《消毒劑與抗抑菌劑中抗病毒藥物檢測方法與評價要求》(WS/T 686—2020)、進行檢驗同時可參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進行檢驗 |
|
抽取轄區內100%衛生巾生產企業或經營使用單位。 |
全市總數≥24個 |
排泄物衛生用品(重點檢查兒童排泄物衛生用品) |
產品微生物指標檢驗,檢測項目包含細菌菌落總數、真菌菌落總數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GB15979) |
|
婦女經期衛生用品 |
產品微生物指標檢驗,檢測項目包含細菌菌落總數、真菌菌落總數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檢測方法》(WS/T10009-2023)、《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GB15979) |
附表2
2025年消毒產品抽樣匯總表
送樣單位縣(市、區):
序號 |
產品責任單位名稱 |
生產企業名稱 |
生產企業地址 |
品名 |
類型 |
規格等 |
填表示例 |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市***縣邊貿旅游區324線北側 |
嬰爽美寶維膚膏 |
第一類、第二類(除抗抑菌劑外)、抗抑菌劑 |
規格:15g/支、數量:4支、生產日期:20200412、生產批號:200412/025、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閩衛消證字(***)第***號 |
附表3
★2025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縣(市、區)
抽查情況 產品類別 |
生產企業檢查情況 |
產品檢查情況 |
產品抽檢情況 |
生產企業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
公示情況 |
|||||||||||||
轄區企業數(家) |
檢查企業數(家) |
許可證、生產條件、過程等不合格數(家) |
檢查產品數(個) |
名稱、標簽、說明書不合格數(個) |
評價報告不合格數(個) |
抽檢產品數(個) |
檢測不合格產品數(個) |
其中違規添加數(個) |
立案數(件) |
結案數(件) |
吊銷許可證企業數(家) |
罰款企業數(家) |
罰款金額(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萬元) |
公示不合格企業數(家) |
公示不合格產品數(個) |
||
第一類產品 |
/ |
|||||||||||||||||
第二類產品 |
抗抑菌制劑 |
|||||||||||||||||
其他第二類 |
/ |
|||||||||||||||||
第三類產品 |
衛生巾 |
/ |
||||||||||||||||
其他第三類 |
/ |
|||||||||||||||||
合計 |
注:若某生產企業同時生產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消毒產品中的兩類、三類,或因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消毒產品中的兩類、三類而受到處罰,應在表下對合計進行說明。如“因有2家生產企業同時生產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合計時轄區企業數、檢查企業數均重復統計2家。”“因有1家生產企業同時生產第二類、第三類消毒產品,且同時因第二類、第三類消毒產品受到處罰,合計時轄區企業數、檢查企業數、立案數、結案數、吊銷許可證企業數、罰款企業數、公示不合格企業數均重復統計1家(件)”
附表4
★2025年消毒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縣(市、區)
抽查情況 產品類別 |
經營單位檢查情況 |
產品檢查情況 |
產品抽檢情況 |
經營單位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
公示情況 |
|||||||||||
檢查單位數(家) |
索證不合格單位數 (家) |
違規宣傳產品的單位數(家) |
檢查產品數(個) |
名稱、標簽、說明書不合格數(個) |
評價報告不合格數(個) |
抽檢產品數(個) |
檢測不合格產品數(個) |
其中違規添加數(個) |
立案數(件) |
結案數(件) |
罰款單位數(家) |
罰款金額(萬元) |
公示不合格生產企業數(家) |
公示不合格產品數(個) |
||
第二類 產品 |
抗抑菌制劑 |
|||||||||||||||
其他第二類 |
/ |
/ |
/ |
/ |
||||||||||||
第三類 產品 |
衛生巾 |
/ |
||||||||||||||
其他第三類 |
/ |
|||||||||||||||
合計 |
注:若某經營單位同時因第二類、第三類消毒產品中的一類、二類而受到處罰,應在表下對合計進行說明。如 “因有10家經營單位同時因第二類、第三類消毒產品受到處罰,合計時立案數、結案數、罰款單位數、公示不合格生產企業數均重復統計10家(件)”
附表5
★2025年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違法添加禁用物質產品清單
縣(市、區)
序 號 |
不合格產品名稱 |
批 號 |
產品責任單位名稱 |
產品生產企業名稱 |
檢測報告結果 |
備 注 |
1 |
||||||
2 |
||||||
3 |
||||||
… |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件5
2025年醫療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對象
抽查轄區醫療機構(含中醫醫療機構、醫療美容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抽取比例見附表。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t療機構監督
1.醫療機構資質(執業許可、校驗或執業備案、開展診療活動與執業許可或備案范圍符合情況)管理情況。
2.醫療衛生人員(醫師、護士、醫技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行為,醫師、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情況。
3.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和醫療器械管理情況。
4.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情況(限制類技術備案及數據信息報送情況、是否開展禁止類技術等)。
5.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等)管理情況。
6.抽查重點病歷情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計費收費管理、醫保基金使用等)。
7.生物醫學研究(資質資格、登記備案、倫理審查等)管理情況。
8.政策落實情況(公立醫療機構不得開設營利性藥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等)。
9.衛生健康系統涉及殯葬領域工作管理情況(死亡證明開具、亡故患者信息保護等)。
10.抽查醫療數據管理情況(惡意泄露、買賣患者就醫信息等)。
11.抽查互聯網診療管理情況(互聯網醫院及其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執業資質和互聯網診療活動等)。
12.抽查欺詐騙保涉醫行為情況(偽造病歷或醫學文書、虛構診療服務、無資質或超范圍開展診療服務、冒用醫師簽名等)。
(二)中醫醫療機構監督
中醫醫療機構檢查中,在醫療機構監督內容基礎上增加以下內容:
1.中醫藥人員配備情況,中醫(專長)醫師是否超出注冊的范圍開展醫療活動情況。
2.專科制定中醫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及實施情況。
3.中醫醫療技術開展情況(包括開展的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及項目數等)。
4.中藥飲片管理(采購、驗收、保管、調劑、臨方炮制、煎煮等環節的管理情況;中藥飲片處方點評情況;膏方的處方開具、制備管理、臨床使用等情況)。
5.抽查中醫醫療廣告發布情況(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與審查文件的不相符合等)。
?。ㄈ┽t療美容機構監督
1.醫療美容機構資質管理情況。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是否進行醫療美容診療科目登記;是否按照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2.執業人員管理情況。執業人員是否取得資質并完成執業注冊、主診醫師執業備案,麻醉醫師等執業人員是否滿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執業醫師超執業范圍或在非注冊的地點開展診療活動的情況。
3.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情況。在使用環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等。
4.醫療美容廣告發布管理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批準和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發布醫療美容廣告的行為。
5.醫療技術(禁止類技術、限制類技術)管理情況。
6.醫療文書管理情況。
?。ㄋ模┠笅氡=〖夹g服務機構監督
1.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的機構執業資質和人員執業資格情況。
2.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機構是否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人員是否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是否進行登記查驗;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產前篩查與診斷是否規范;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是否查驗身份證、結婚證;開展產前診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服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相關技術服務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則;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病歷、記錄、檔案等醫療文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設置禁止“兩非”的警示標志;是否依法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廣告。
3.制度建立及實施情況。是否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制度;是否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是否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是否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實施情況。
4.規范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檢查。是否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基本標準;是否遵守臨床、實驗室等操作規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參與實施代孕、濫用性別鑒定技術等行為;是否存在無相應技術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行為。
5.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檢查。是否建立并執行空白證件管理、人員管理、印章管理、廢證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制度;是否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分別負責空白證件管理、證件簽發和印章管理,是否能夠落實“證”“章”分離制度;空白證件保管是否符合“兩鎖”“三鐵”“四防”要求(即門鎖、柜鎖,鐵門、鐵欄窗和保險柜,防水、防火、防潮和防盜);是否配備人證核驗設備,建立并嚴格落實“刷臉比對”身份核驗制度;是否存在偽造和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情況。
三、結果報送要求
?。ㄒ唬﹨^疾控中心(區衛監所)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醫療衛生國家監督抽檢信息報送工作,匯總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
(二)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于2025年6月5日、11月5日前將本地區醫療衛生(醫療、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區衛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
(三)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要強化處理措施,對于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于違反政策要求但無行政處罰依據的,要下達監督意見書,同時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管理,責令限期整改,嚴重的按照《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責任追究規定》追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報告。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醫療衛生與計生婦幼執法科 吳少瓏、謝崢能,聯系電話:0595—28066285,郵箱:qzwjsyl@163.com
附表: 1.2025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5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3.2025年中醫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4.2025年中醫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5.2025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5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7.2025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8.2025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附表1
2025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醫院(含婦幼保健院、精神衛生院) |
15% |
1.醫療機構資質(執業許可、校驗或執業備案、開展診療活動與執業許可或備案范圍符合情況)管理情況。 2.醫療衛生人員(醫師、護士、醫技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行為,醫師、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情況。 3.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和醫療器械管理情況。 4.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情況(限制類技術備案及數據信息報送情況、是否開展禁止類技術等)。 5.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等)管理情況。(村衛生室僅抽查處方管理情況) 6.抽查重點病歷情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計費收費管理、醫?;鹗褂玫龋?。 7.生物醫學研究(資質資格、登記備案、倫理審查等)管理情況。 8.政策落實情況(公立醫療機構不得開設營利性藥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等)。 9.殯葬涉醫領域(死亡證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況。 10.抽查醫療數據管理情況(惡意泄露、買賣患者就醫信息等)。 11.抽查互聯網診療管理情況(互聯網醫院及其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執業資質和互聯網診療活動等)。 12.抽查欺詐騙保涉醫行為情況(偽造病歷或醫學文書、虛構診療服務、無資質或超范圍開展診療服務、冒用醫師簽名等)。 |
根據各醫療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7% |
||
3 |
社區衛生服務站 |
|||
4 |
衛生院 |
|||
5 |
村衛生室(所) |
|||
6 |
診 所 |
|||
其他醫療機構 |
附表2
2025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類別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醫療機構資質管理 |
醫療衛生人員管理 |
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 |
醫療技術與生物醫學研究管理 |
醫療文書管理 |
政策落實 |
重點領域執法 |
||||||||||||||||||||||||||
執業許可證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外國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臺灣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鄉村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護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技人員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和精神藥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抗菌藥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禁止類技術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限制類技術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臨床基因擴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生物醫學研究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處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病歷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學證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抽查重點病歷不合格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開設營利性藥店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加價銷售醫用耗材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薪酬與業務收入掛鉤單位數 |
殯葬涉醫領域管理不符合單位數 |
患者就醫信息數據等醫療數據管理不符合情況單位數 |
互聯網診療管理不符合單位數 |
醫保涉醫領域管理不符合單位數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單位數 |
吊銷診療科目單位數 |
|
醫院(含婦幼保健院、精神衛生院) |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
社區衛生服務站 |
||||||||||||||||||||||||||||||||
衛生院 |
||||||||||||||||||||||||||||||||
村衛生室(所) |
|
|
|
|||||||||||||||||||||||||||||
診所 |
||||||||||||||||||||||||||||||||
其他醫療機構 |
||||||||||||||||||||||||||||||||
合計 |
附表3
2025年中醫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 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中醫 醫院(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 |
15% |
1.醫療機構資質(執業許可、校驗或執業備案、開展診療活動與執業許可或診所備案范圍符合情況)管理情況。 2.醫療衛生人員(醫師(含中醫專長醫師)、護士、其他醫技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行為,醫師、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情況。 3.專科制定中醫優勢病種中醫診療方案及實施情況。 4.中醫醫療技術開展情況(包括開展的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及項目數等)。 5.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和醫療器械管理情況。 6.中藥飲片管理(采購、驗收、保管、調劑、臨方炮制、煎煮等環節的管理情況;中藥飲片處方點評情況;膏方的處方開具、制備管理、臨床使用等情況)。 7.現代診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情況(限制類技術備案及數據信息報送情況、是否開展禁止類技術等)。 8.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等)管理情況。 9.抽查重點病歷情況(偽造病歷或醫學文書、虛構診療服務、無資質或超范圍開展診療服務、冒用醫師簽名等欺詐騙保涉醫行為)。 10.抽查中醫醫療廣告發布情況(未經批準發布中醫醫療廣告、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與審查文件的不相符合、虛假夸大宣傳等)。 11.生物醫學研究(資質資格、登記備案、倫理審查等)管理情況。 12.政策落實情況(公立醫療機構不得開設營利性藥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等)。 13.殯葬涉醫領域(死亡證明、亡故患者信息等)管理情況。 14.抽查醫療數據管理情況(惡意泄露、買賣患者就醫信息等)。 15.抽查互聯網診療管理情況(互聯網醫院及其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執業資質和互聯網診療活動等)。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3 |
其他中醫醫療機構(含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診所、門診部) |
7% |
附表4
2025年中醫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類別 |
不合格的 |
行政處罰情況 |
||||||||||||||||||||||||||||||||
醫療機構資質管理 |
醫療衛生人員管理 |
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 |
醫療技術與生物醫學研究管理 |
醫療文書管理 |
政策落實 |
重點領域執法 |
||||||||||||||||||||||||||||
證)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執業許可證(備案證、備案憑 |
要求單位數 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管理不符合 |
單位數 醫師(其中中醫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 |
要求單位數 中醫(專長)醫師管理不符合 |
護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技人員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中藥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藥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和精神 |
抗菌藥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中藥飲片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禁止類技術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限制類技術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臨床基因擴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生物醫學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處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病歷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學證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抽查重點病歷不合格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開設營利性藥店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加價銷售醫用耗材單位數 |
掛鉤單位數 公立醫療機構薪酬與業務收入 |
殯葬涉醫領域管理不符合單位數 |
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患者就醫信息數據等醫療數據 |
互聯網診療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保涉醫領域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中醫醫療廣告發布不符合規定單位數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單位數 |
注銷或者撤銷備案證單位數 |
吊銷醫師(其中中醫醫師)資格證單位數 |
||
醫院 |
中醫醫院 |
|||||||||||||||||||||||||||||||||
中西醫結合醫院 |
民族醫醫院 |
||||||||||||||||||||||||||||||||||
門診部 |
中醫門診部 |
|||||||||||||||||||||||||||||||||
中西醫結合門診部 |
||||||||||||||||||||||||||||||||||
民族醫門診部 |
||||||||||||||||||||||||||||||||||
診所 |
中醫診所 |
|||||||||||||||||||||||||||||||||
中醫(綜合)診所 |
||||||||||||||||||||||||||||||||||
中西醫結合診所 |
||||||||||||||||||||||||||||||||||
民族醫診所 |
||||||||||||||||||||||||||||||||||
合計 |
附表5
2025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 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醫療美容機構 |
50% |
1.醫療美容機構資質管理情況。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是否進行醫療美容診療科目登記;是否按照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2.執業人員管理情況。執業人員是否取得資質并完成執業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滿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執業醫師超執業范圍或在非注冊的地點開展診療活動的情況。 3.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情況。在使用環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等。 4.醫療美容廣告發布管理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批準和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發布醫療美容廣告的行為。 5.醫療技術(禁止類技術、限制類技術)管理情況。 6.醫療文書管理情況。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內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 |
20% |
附表6
2025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 類別 |
轄區內機構總數 |
檢查機構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醫療美容機構執業資質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未按照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機構數 |
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機構數 |
執業人員資格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護士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藥物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療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療美容廣告發布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療文書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執業機構許可證機構數 |
吊銷人員資格證機構數 |
|||
醫療美容機構 |
||||||||||||||||
內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 |
||||||||||||||||
合計 |
附表7
2025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婦幼保健機構 |
50% |
1.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的機構執業資質和人員執業資格情況。 2.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機構是否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人員是否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是否進行登記查驗;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產前篩查與診斷是否規范;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是否查驗身份證、結婚證;開展產前診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服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相關技術服務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則;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病歷、記錄、檔案等醫療文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設置禁止“兩非”的警示標志;是否依法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廣告。 3.制度建立及實施情況。是否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制度;是否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是否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是否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實施情況。 4.規范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檢查。是否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基本標準;是否遵守臨床、實驗室等操作規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參與實施代孕、濫用性別鑒定技術等行為;是否存在無相應技術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行為。 5.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檢查。是否建立并執行空白證件管理、人員管理、印章管理、廢證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制度;是否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分別負責空白證件管理、證件簽發和印章管理,是否能夠落實“證”“章”分離制度;空白證件保管是否符合“兩鎖”“三鐵”“四防”要求(即門鎖、柜鎖,鐵門、鐵欄窗和保險柜,防水、防火、防潮和防盜);是否配備人證核驗設備,建立并嚴格落實“刷臉比對”身份核驗制度;是否存在偽造和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情況。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其他醫療、保健機構 |
50% |
附表8
2025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 |
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
制度建立情況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執業機構許可證單位數 |
吊銷人員資格證單位數 |
|||||||||||||||||||||||
機構執業資質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人員資格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機構未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單位數 |
人員未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進行登記查驗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產前篩查與診斷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查驗身份證、結婚證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產前診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服務單位數 |
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未按要求遵守知情同意原則單位數 |
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不符合相關規定單位數 |
病歷、記錄、檔案等文書不符合相關規定單位數 |
未按要求設置禁止“兩非”警示標志單位數 |
違法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廣告單位數 |
存在買賣精子、買賣卵子、代孕等違法犯罪行為單位數 |
未按規定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單位數 |
存在買賣和偽造出生醫學證明違法犯罪行為單位數 |
未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管理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初生缺陷報告制度單位數 |
不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單位數 |
|||||||||
婦幼保健機構 |
|||||||||||||||||||||||||||||
其他醫療、保健機構 |
|||||||||||||||||||||||||||||
合計 |
附件6
2025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對象
抽查轄區采供血機構、醫療機構,抽取比例見附表。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中心血站。檢查執業資質情況、血源管理情況、血液檢測情況、包裝儲存與運輸情況、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情況等。
(二)臨床用血(用血來源、管理組織和制度,血液出入庫,臨床輸血)等。
三、結果報送要求
區疾控中心(區衛監所)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地血液國家監督抽檢信息報送工作,匯總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
聯系人:市疾控中心(市衛監所)醫療衛生與計生婦幼執法科 吳少瓏、謝崢能,聯系電話:0595—28066285,郵箱:qzwjsyl@163.com
附表:1.2025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5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附表1
2025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中心血站 |
50% |
1.資質管理: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從業人員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或者執業注冊而從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規定對獻血者、供血漿者進行身份核實、健康征詢和體檢;按要求檢測新漿員和間隔180天的漿員的血漿(液);未超量、頻繁采集血液(漿);未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漿); 3.血液檢測:血液(漿)檢測項目齊全;按規定保存血液標本;按規定保存工作記錄;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漿),按有關規定處理;按規定制備全血及成分血; 4.包裝儲存運輸:包裝、儲存、運輸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應、倒賣血液、血漿,無不符合相關文件要求的情況。 6. 臨床用血(用血來源、管理組織和制度,血液出入庫,臨床輸血)管理情況。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醫院(含中醫院) |
6% |
附表2
2025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資質管理 |
血源管理 |
血液檢測 |
包裝儲存運輸 |
其他 |
特殊血站管理 |
臨床用血管理 |
案件查處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
未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單位數 |
從業人員未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或者執業注冊而從事血液安全工作單位數 |
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單位數 |
未按規定對獻血者、供血漿者進行身份核實、健康征詢和體檢單位數 |
未按要求檢測新漿員和間隔180天的漿員的血漿單位數 |
超量、頻繁采集血液(漿)的單位數 |
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漿)單位數 |
血液(漿)檢測項目不齊全單位數 |
未按規定保存血液標本的單位數 |
未按規定保存工作記錄的單位數 |
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漿),未按有關規定處理單位數 |
全血及成分血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單位數 |
包裝、儲存、運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單位數 |
非法采集、供應、倒賣血液、血漿單位數,不符合相關文件要求的情況 |
未按規定依法執業 |
未按規定科學宣傳、規范處理醫療廢物 |
未按要求采集制備臍帶血、開展核酸檢測 |
用血來源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血液出入庫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數 |
用血管理組織和制度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臨床輸血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
一般血站 |
|||||||||||||||||||||||||
醫院(含中醫院)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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