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1-0200-2025-00008
- 備注/文號:泉鯉政辦規〔2025〕3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高新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鯉城區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已經2025年區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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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城區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范
為加強城市建筑垃圾規范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閩建辦管〔2023〕1號)、《關于印發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城管〔2024〕12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規范,適用于鯉城區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利用與處置等管理活動。
一、基本原則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部門依職能負責督促房建、道路、橋梁、水利、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項目和住宅小區產生的建筑垃圾源頭分類監管,通過“源頭收集、中端收運、末端處置”運行模式,實現建筑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置。
建筑垃圾實行分類處置和全流程監管,強化信息化運用,實現建筑垃圾數量、種類、流向等可查詢、可追溯。
二、處置范圍
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等的總稱。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不包括經檢驗、鑒定為危險廢物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處理應符合《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2019)》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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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基礎開挖過程中產生的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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鉆孔樁基施工、地下連續墻施工、泥水盾構施工、水平定向鉆及泥水頂管等施工產生的泥漿。
(三)工程垃圾
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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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棄料。
(五)裝修垃圾
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
三、處置程序
?。ㄒ唬┳≌^產生的建筑垃圾處置
住宅小區按物業管理和社區管理進行分類。負責住宅小區管理的單位應結合小區實際,設置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與有資質的第三方運輸單位簽訂建筑垃圾清運處置協議,實行定點收集、集中清運。
1. 物業管理類住宅小區(含辦公和經營場所)產生的建筑垃圾處置流程:①業主或實際使用權人向物業管理機構報備,將建筑垃圾堆放至小區臨時堆放點;②物業管理機構或運輸單位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行政許可,將建筑垃圾運至核準的消納利用場所或中轉場站,物業管理機構建立清運處置管理臺賬。
2. 社區管理類住宅小區(含自建房、辦公和經營場所)產生的建筑垃圾處置流程:①業主或實際使用權人向社區居委會報備,將建筑垃圾堆放至臨時堆放點;②社區居委會或運輸單位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行政許可,將建筑垃圾運至核準的消納利用場所或中轉場站;③日常監管由所在街道、社區參照物業管理類住宅小區落實。
(二)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處置
房建、拆遷、道路、橋梁、水利、市政、園林綠化、裝飾裝修等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由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委托運輸單位)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法申請處置核準,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核準的消納場(中轉場)進行處置。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建筑垃圾分類制度,禁止工程垃圾混入工程渣土,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要求,建立建筑垃圾處置情況臺賬。
項目工程產生的建筑垃圾處置流程:①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提交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備案;②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行政許可;③按照處置方案的路線、時間將建筑垃圾運至核準的消納場所。
四、清運處置要求
(一)建筑垃圾產生、收集環節
1. 在建工程產生的建筑垃圾,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進行分類處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是處置責任人。處置前,處置責任人要按要求落實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備案制度,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行政許可。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按規定將建筑垃圾運往有資質的資源化利用企業處置。處置責任人應做好清運處置臺賬管理,登記建筑垃圾種類、數量、運輸企業及末端處置場所等信息。
2. 拆遷工程產生的拆遷垃圾,項目業主、施工單位是處置責任人。處置前,處置責任人要按要求落實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備案制度,向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行政許可。鼓勵施工單位,通過現場分類、運用移動式設備處理建筑垃圾,嚴格落實文明施工要求,按規定將建筑垃圾運往有資質的資源化利用企業處置,并做好清運處置臺賬管理。
3. 裝飾裝修過程產生的裝修垃圾,業主、實際使用權人是處置責任人;委托物業服務公司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是處置責任人,物業管理公司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負責公共區域集中處置。處置前,無物業管理的,應向屬地街道、社區居委會報備;有物業管理的,向物業管理公司報備。要規范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及清運處置管理,鼓勵采取固定廂房式、專用回收箱式、臨時交付點式(預約式)等模式,實行定點收集、集中清運。住宅小區管理機構要加強日常監管,落實清運處置協議,建立清運處置管理臺賬。
?。ǘ┙ㄖ\輸環節
1. 建筑垃圾處置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的單位運輸,已取得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的單位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等8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泉州市渣土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細則>的通知》(泉城管規〔2022〕1號)規定執行。
2. 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和運輸規范等制度,對所屬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實行動態管理,加強運輸車輛維修養護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保證運輸安全規范。
3.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應全程密閉運輸,嚴禁超速超載超限、沿途遺撒,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運至中轉場站或消納場所。
(三)建筑垃圾貯存、利用和處置環節
1. 建筑垃圾中轉場站、消納場所應制定并落實環境衛生、安全和處置臺賬等管理制度,設置明顯標志標識,采取圍擋、覆蓋、噴淋、排水、降塵等環境污染防治措施,配套沖洗、計量和監控等設備設施。要加強運行管理,落實場區文明施工,開展安全風險評估,推動隱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2. 建筑垃圾分類消納利用和處置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有關規定,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優先資源化利用,用于生產再生骨料、砌塊、墻體材料、道路材料等產品;工程渣土優先用于土方平衡;工程泥漿脫水干化后,可以參照工程渣土進行處理。
3. 建筑垃圾中轉場站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等8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泉州市渣土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細則>的通知》(泉城管規〔2022〕1號)規定,將建筑垃圾運往有資質的消納利用單位進行處置。要做好車輛進出臺賬登記管理等工作,動態掌握建筑垃圾堆存和處置底數。
五、清運處置費用
遵循“建筑垃圾分類消納利用,降低總費用”和市場定價的原則,按照福建省住建廳《關于頒發〈福建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等8套2017版定額的通知》(閩建筑〔2017〕2號)預算要求,結合獲得許可核準《建筑垃圾處置方案》的類別、消納地點、運輸路線、清運量、處置方式等估算清運處置費用,由建筑垃圾產生單位或個人承擔清運處置費用,費用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監管職責
?。ㄒ唬﹨^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指導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立項、資源循環利用基地設立,支持企業做好享受國家和省級相關扶持政策、財政補貼的工作;配合城管、住建等部門將建筑垃圾交由個人或未取得資質許可的相關單位,依法依規納入信用管理。
?。ǘ﹨^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推廣和應用。
(三)區財政局應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區級預算統籌安排。
(四)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城市建筑垃圾專項規劃,科學規劃建筑垃圾臨時貯存、資源化利用、填埋處置等各類設施選址和用地報批;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評估,扎實推進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傾倒建筑垃圾問題整改。
?。ㄎ澹幊巧鷳B環境局負責對建筑施工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項目的環評審批,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實施監督管理等。
(六)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負責農業和水利項目工程建筑垃圾源頭管控,督促本行業領域工程項目規范建筑垃圾清運處置工作,監督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ㄆ撸﹨^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在建工程、拆遷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工地范圍內建筑垃圾源頭管理,監督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負責對區屬建筑垃圾中轉場站、消納場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檢查指導。對本行業領域工程項目擅自傾倒、拋撒、堆放建筑垃圾,未按規定利用或處置建筑垃圾的,未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要求的,按職責對施工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涉及其他管理部門職責的,應抄告相關部門依法查處。指導督促物業服務公司規范建筑垃圾臨時堆放、清運處置工作。
(八)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備案和處置核準行政許可;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場所監督管理;督促本行業領域工程項目規范建筑垃圾清運處置工作;負責對違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九)市交通警察支隊鯉城大隊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按職責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ㄊ┦薪煌ㄟ\輸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二大隊依法對承運建筑垃圾的運輸企業進行道路運輸執法監管,按職責依法查處交通運輸違法行為。
(十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所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堆放、收集、轉運、處置全流程巡查管控。督促、指導、落實住宅小區垃圾處置工作。建立健全巡查檢查制度,發現建筑垃圾未經核準擅自處置或亂傾倒、亂堆放等行為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及時抄告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發現建筑垃圾在運輸過程中沿途泄漏、遺撒等違法違規行為,按賦權職責進行查處。
七、保障機制
?。ㄒ唬坦ぷ鳈C制。認真落實嚴格監管要求,建立完善由發改、城管、住建、農水、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警、交通執法等多部門會商工作機制,根據需要適時召開會商調度會,研判建筑垃圾治理形勢,研究措施辦法。
(二)信息共享機制。深化共建共治體系,健全聯動機制,整合部門行業資源,加強協同聯動、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強化行業監管。相關部門在許可有產生建筑垃圾的工程項目時,應及時將相關信息抄告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三)部門聯動機制。健全完善多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各環節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開展溯源追查。監管執法中發現建筑垃圾處置各環節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抄告或將案件資料移送權責部門查處。
?。ㄋ模┞摵蠎徒錂C制。建立信用監管懲戒機制,推動信息轉信用。對于在建筑垃圾處置各環節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屢教不改的經營主體,監管部門將違法信息抄告發改部門依法納入信用管理體系,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失信懲戒格局。
八、附則
?。ㄒ唬┍疽幎ㄓ甚幊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與上級最新出臺的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最新規定執行。
?。ǘ┍疽幎ㄗ?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止。
附件:鯉城區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許可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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