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區自然資源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和第二十四條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八條和第十六條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情況,起草《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 禁獵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并通過政務網渠道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最終修改形成《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 禁獵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的通告(送審稿)》,經2025年區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我區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生物多樣性日趨豐富,保護野生動物壓力持續增強。受利益驅使,違法獵捕、出售、交易、運輸、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仍然存在,給野生動物的生存繁衍帶來一定威脅。
二、文件制定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通過對我區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設定以及禁止使用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的說明,強化野生動物管理,加大獵具的清繳力度,從源頭上預防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發生,有效遏制亂捕濫獵、出售、交易、運輸、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違法行為的勢頭,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和繁衍生息,維護生態平衡,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鯉城。
三、文件的實施時間是什么?
2025年5月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30年5月4日。
四、文件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規定了禁獵區和禁獵期。本《通告》明確要求,我區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非法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禁止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環境),妨礙其活動。
(二)規定了禁獵對象。本《通告》明確禁獵對象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福建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禁止獵捕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ㄈ┮幎私C工具和方法。本《通告》規定,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粘網)、地弓、吊桿、地槍、排銃、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設陷阱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物種保護、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以及植保作業等除外。
(四)規定了執法主體和法律責任。違反本《通告》,非法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的,由我區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確需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特許獵捕證或狩獵證,并嚴格按照特許獵捕證、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實施捕獵和備案。
?。ㄎ澹┮幎松鐣癖姷牧x務。本《通告》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有發現非法獵捕、運輸、交易、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有權舉報或控告。舉報電話:110或22769930。
聯系人:許聰賢,聯系電話:0595-2235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