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殘疾軍人撫恤補助
退役殘疾軍人申請定期撫恤金
概述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相關規定,退役殘疾退役軍人可申請享受定期撫恤金。
申請對象
因殘疾被認定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的退出現役的軍人。
享受待遇
認定后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享受殘疾軍人定期恤待遇。
申請說明
鯉城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申請材料
1、殘疾軍人證(原件);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3、兩寸免冠彩照4張;
4、《軍人殘疾等級評定表》(原件);
5、《軍人退出現役(退伍、復員、轉業)登記表》(復印件);
6、《福建省殘疾軍人登記表》(一式三份)。
辦理流程
①提交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②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受理與審核。連同相關材料報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和省廳審核同意;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③省退役軍人事務局受理與審核。在《福建省殘疾軍人登記表》上簽署意見,辦理定期撫恤證件,并通知設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辦理地址
泉州市鯉城區打錫街157號3號樓331室,聯系電話:0595-22355283。
收費方式
不收費。
相關事情
享受定期撫恤金傷殘軍人死亡的,增發1年其原享受的定期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注銷其領取定期撫恤金的證件。
咨詢方式
乘坐任一路終點站為泉州市工人文化宮站的公交車,到文化宮下車,步行至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3號樓331室,咨詢電話:0595-22355283。
常見問題
問:傷殘軍人需配制假肢,怎么解決?
答:殘疾軍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正在服現役的,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負責解決;退出現役的,由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解決。
政策文件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章殘疾撫恤及《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